为深入贯彻长兴县教育局“素质提升年”活动精神,落实我校“让教育成为一种享受”的办学理念,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,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,依法执教,廉洁从教,争做师德楷模,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,特作出如下承诺:
一、依法执教,爱岗敬业,热爱学生,严谨治学,团结协作,尊重家长,廉洁从教,为人师表。
二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不参与赌博、封建迷信、色情或邪教活动。
三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严格遵守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,按时认真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。
四、热爱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的人格,平等、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,不侮辱、歧视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
五、严谨治学,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,不断更新知识、更新观念,增强创新意识,提高为优质教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。
六、尊重同事,团结合作,不讲和不做有损于学校及教师形象的话和事。
七、尊重学生家长,主动与家长联系、沟通、商量,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,保持良好家校关系,形成家校教育合力。
八、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,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。
九、发扬奉献精神,坚守高尚情操,不搞有偿或变相的有偿家教,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。坚决做到三谢绝:谢绝家长的宴请、谢绝家长馈赠礼物礼品、谢绝家长为自己及亲友办私事。
十、教师节,开展面向国旗和全校学生的宣誓活动,争做“优秀教师”。
承诺人:
二〇一二年二月六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