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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5学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
阅读次数:1983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6-05-16     发表人:管理员

各工会小组:

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和谐校园发展建设中的桥梁纽带作用,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代会、工会工作的积极性,现表彰一批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1)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坚持党的领导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
(2)热爱工会工作,努力完成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。

(3)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能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(4)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忠于职守,刻苦钻研业务,好学上进,在各项工作中完成工作任务好。

(5)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,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1、名额:在全校教职工推荐评选10名。

2、推荐评选:各工会小组在全校教职工中推荐2名。

3、推荐评选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,由工会组织牵头,各工会组长和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组的推荐评选工作。

4、各组推荐评选结果须经工会组长和部门负责人签名后,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工会办公室。

5、学校工会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的名单研究同意后方为工会积极分子。个别贡献大的但没有被推荐者经工会评议通过后,可以补选为工会积极分子。

6、工会积极分子在全校公示,并给予奖励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长兴县实验小学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.5